1. 明确转接单位。
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,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。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,应当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。
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,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在有效期内的组织关系介绍信、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镇党组织(或党群服务中心)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。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,除以上证件外,同时还应当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相应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。
2. 办理流程。
(1)在确认好转入的党组织信息之后,确认已将党费交至转接月份(毕业月份),填写问卷:https://ssc.sjtu.edu.cn/f/0b9530bd
(2)学工办审核离校系统中“组织关系”一栏,开具介绍信并办理系统中的组织关系转出(介绍信有效期:上海市内30天,外省市90天)
(3)办理内容:
A、转往上海市内:本市内转接组织关系一般在上海市党管系统中进行转接(如需纸质介绍信,也可开具)
B、转往外省市:开具纸质介绍信,且同步在上海市党管系统转接
C、出国(境)学习研究的党员,请办理保留党籍,还需填写问卷:https://ssc.sjtu.edu.cn/f/047f2250
3. 回执寄送。
对于开具纸质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,及时将介绍信回执寄送至以下地址:
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文选医学楼 021-34203042 李云霞收
友情提醒
(1)根据《党章》规定:“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,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。”请各位党员同学在毕业时务必做好组织关系转接。
(2)出国(境)学习研究的党员,由原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,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。出国(境)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。出国(境)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一般予以停止党籍。
工作联系人:李云霞 吴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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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